三部门发出联合通知 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遭禁
本网北京2月20日讯
记者杜海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通知要求暂停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以及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医疗广告的发布。禁止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广播电台、电视台中的空中门诊、电视门诊等专题性栏目符合医疗广告特征的将按本通知规定予以规范。 (转载自中国普法网)
|
版权所有:四川南充律师网 Copyright ©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
本站由南充周伟律师倾力制作,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
蜀ICP备060057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