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入股办矿大搞权钱交易 出了事故隐瞒不报庇护非法
建立部际协调会议制度联合执法
本网北京2月16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日前对媒体公开表示,通过对事故调查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入股
办矿、自己办矿、权钱交易、庇护非法、瞒报事故等5种表现形式导致了事故背后的腐败。
李毅中对此还列举了具体事例。去年7月5日,山西忻州贾家堡煤矿瓦斯爆炸,死亡36人,只报19人,17具尸体转移到内蒙古三个地方,县委副书记和副县长策划,胆大妄为。国家安监总局向中纪委汇报以后,中纪委高度重视。中纪委、监察部等四部委两次下发通知,清查、纠正入股煤矿的问题,以此为切入点来抓煤矿事故背后的腐败。去年3月14日,七台河桃山区煤矿瓦斯爆炸,死亡18人,矿主竟是区安监局副局长,他哥哥是当地国有煤炭企业的副经理,兄弟俩串通一气。去年7月11日,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事故,死亡83人,副市长刘小龙受贿13万,分红16万。当时就被揭露了。李毅中表示,不是说每一个事故背后必定有腐败,但是一定要查。并建议对于近两年移交司法机关结案情况进行复查。
针对安全生产中的立法及执法问题,李毅中认为,国务院《特别规定》,体现了预防为主和重典治乱的立法思想。预防为主、关口前移,不要只等出事故以后追查责任。治乱要有重典,必须严刑厉法,要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李毅中介绍,在立法上,我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呼之欲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条例》在抓紧制定,《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也要修订。刑法第131至139条都是安全事故责任罪,最多判七年,一般判两年三年,而且还可能缓期执行,大家意见不少,希望尽快修改。目前司法解释已经搞到第三稿,希望早日出台。对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电力法、建筑法等,各行各业都在提出修改意见。
李毅中强调,立法很重要,要重在“法之必行"。首先是要严格责任制,发生事故重点放在直接责任者,去年广州梅州事故以后,总理指示我们,一定要用好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三管齐下,严惩事故直接责任者。去年我们对六起煤矿事故的处理举行了新闻发布会,重点放在直接责任者,该移交司法机关的,该撤职的都依法处理,社会反响较好。
李毅中认为,在执法上还要搞好联合执法,符合我国国情。一个部门独立干一件事是干不成的,一定要依靠地方政府,依靠各个部门、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行政资源的合力。国务院已经批准建立煤矿整顿关闭部际协调会议制度,由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参加,我们可以利用部际协调会议来解决一些需要大家来商量的问题,比如说六证怎么协调,整顿关闭、技术改造、基础建设怎么搞,如何资源整合,如何搞好源头的矿山资源管理。这些都需要联合执法来解决。
(转载自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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