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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给人帮忙过失翻车受伤害,雇主、雇工、受益人共担责 因李成家承包的200 余亩荒山需要司机,李成与张全达成口头雇用合同。依合同规定张全的工作是驾驶拖拉机、推土机、挖掘 机,月工资1500 元。刘方知道李成家有一个开拖拉机的专职司机,于是想请李成的司机帮自己耕地。看在同村乡亲的份上,李成指派 张全去给刘方家帮忙(义务耕地) 。张全驾驶着李成家的四轮拖拉机来到刘家的地里工作。刚开始挺顺利,可没想到地耕到一半时, 意外发生了。张全在倒车过程中,没有注意后方,结果造成四轮拖拉机翻车,拖拉机水箱内的沸水将其身体严重烫伤。张全在医院治 疗共支付医疗费2700 多元。可这笔钱以及张全的误工费、家人的护理费到底该谁给,成了问题。李成认为帮刘方耕地是白帮忙,应 该是帮谁耕地谁出钱;刘方坚持张全是受雇于李成,伤害应为工伤,再说自己并没有过错,当然不应支付这笔费用。讨不着药费的张全 起诉到法院。 编辑:南充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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