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
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前提是基本半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所谓基本事实清楚,是指交通事故是何时、何地、何人如何发生 的;造成何种后果;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无因果联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的大
小。所谓基本证据确实充分,是指对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都有证据子以证明,证据查证属实,事实与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 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 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 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
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上海市另有具体规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交通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有前款行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双方均驾驶机动 车的,各负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
方驾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一方负次要责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 的作用大小,一般按下列顺序认定责任:
对一方当事人由于下列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而导致交通事故的,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
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
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认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其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编辑:南充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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