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已重新就业,如果旧伤复发的怎么办? 受工伤保险待遇? 答:已经按照按北京市政府令140号《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36条办理手续,重新就业有用人单位,如果旧伤复 发不能按国务院375号令(指《工伤保险条例》)的36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编辑:南充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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