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治资讯

立法动态

热点追踪

典型案例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服务范围

在线律师

在线咨询

欢迎登陆南充律师在线,南充法律团队将为您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指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关系的人。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的申诉人

 

和被提起仲裁的被申诉人双方。

    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劳动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依法成

 

立的其他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
 

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3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数由仲裁委员会确定。

    劳动部1993年9月23日印发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共同理由是指职工一方3人以上发生劳动争议

 

后,基于同一事实经过而且申请仲裁的理由相同。

    “职工”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

 

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固定工人、合同制工人、临时工人等。

 

编辑:南充律师在线 

 

 

            版权所有:南充律师在线 本站由吴海琼 陈勇 周伟 王胜等发起制作

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3980319339或13219130043  传真:0817-2221221  E-mail:zhouwei02221213@163.com.com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文化路27号(邮编:637000)

蜀ICP备060057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