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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
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
效力归于消失。与合同解除相比,两者存在如下区别:
均应属于可撤销合同的范围。一般来说,可撤销原因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但合同解除的原因可以由法律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或协商同意。合同撤销的原因在合同成立时即已存在;而合同解除的原因大都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
是否已成立为合同,均可予以撤销。
协商或一方行使解除权而达到目的,不必经过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
同,当事人若有特别约定,则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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