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前沿 竞业限制赔偿标准必须明确规定 投靠“对手”要交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草案审议实录(之二)
本网记者 郭晓宇 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劳动合同法就竞业限制作出规定十分必要。 ———方新等委员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知悉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 竞业限制的地域限制应该认真考虑修改。 ———王梅祥委员
草案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竞业限制不得超过2年。 建议就竞业限制补偿标准作进一步研究。 ———厉无畏等委员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
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 审议意见: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指出,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不仅劳动者应向原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新的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新成立的公司也应赔偿原单位的损失。 关于劳动者因违反竞业限制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标准问题,一些委员认为草案规定的标准过高。厉无畏委员说,虽然大多数 劳动者在就业中处于弱势地位,但也有一些人处于强势地位,如知名演员、运动员、外贸公司外销人员、企业重要管理和技术人员 等。目前草案为保护劳动者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有竞业限制条款,两年限制期内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不低于该用 人单位的年工资。据了解,法国的补偿标准是最高的,但也仅为年工资的50%。竞业限制是对劳动能力进行限制,而不会导致劳动能力
丧失,按年工资的100%加以补偿没有依据,企业也难以承受。因此,建议就这一补偿标准作进一步研究。 伍增荣委员说,草案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
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则反对降低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标准。据她介绍,如果企业核心人员违反了合约,给原雇主造成
的损失一般会大于补偿的3倍。因此她建议考虑保持原来的违约金标准。 路明委员提出一种现象值得注意,有些要跳槽的人,采取恶意措施故意让老板把他开除,被开除以后他就可以不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了。因此他建议增加“在就业期间采取恶意行为离开本企业的行为给予限制”的相关规定。 (转载自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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