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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做过5次B超却生残疾儿 医院未履行告知义务被判赔医疗费
本网讯 崔亮
认为医院没有尽到提示义务,而致自己生下一个残疾儿,李女士把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医疗费及相应的经济损失。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李女士一家医疗费人民币5766余元。
(转载自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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