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杨M |
发表时间:2008-11-04 16:13:19 | IP: 222.210.200.191 |
我2007年买房,协议签定2007年1底交房.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没能按时交房,现在开发商要将房屋改修电梯房,2008年10月并让业主在以前买房的价格上每平方多加350元,然后重新签定合同.开发商还告知给业主的违约金结算到2008年10月.请问开发商这种做法合法吗?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本律师回复如下,供您参考(详细咨询请拨打:18990713887):
你好 开发商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其没有权利任意变更合同内容。 |
姓名:郭云霄 |
发表时间:2008-10-29 21:21:57 | IP: 116.204.33.202 |
我同一私人房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合约卖方办理一切手续,三月份签定的最晚交手续是8月1日之前,现在他已违约快3个月了,违约金是20000元.请问这个怎么操作才能让拿到违约金,如果他不卖了我的50000元定金怎样拿到?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本律师回复如下,供您参考(详细咨询请拨打:18990713887):
您好 您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全面履行合同 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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