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林玲 |
发表时间:2008-07-18 16:21:57 | IP: 222.214.186.114 |
您好:2008年6月10日,我父亲在帮一工厂翻修厂房时,不幸从房顶摔下,导致辞重伤,至今厂家只是在入院时垫付了5000元药费后,就不在理会了,现有关部门去厂家调查,厂方老板都不再配合,正常程序已经走不通了.现在我是否可以直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本律师回复如下,供您参考(详细咨询请拨打:18990713887):
你好 我认为 按照法律规定 首先 需要明确你父亲这种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 是雇用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如是雇用关系 你当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进行救济。您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律师电话13909074445. |
姓名:赵先生 |
发表时间:2008-07-05 17:33:31 | IP: 121.63.113.78 |
我于08年1月15日在医院做了胆摘除手术(包干类),术后36天出院(此类手术正常情况下在20天以内痊愈)。之所以超时,是因为腹部伤口不愈合,(医生说是因为电刀温度过高,造成脂肪液化,从而使伤口不能正常愈合),出院也是在主治医生要求下办理的,医院在其后经过四次伤口缝合,伤口至今方见好转,在长达半年的时间内,我不能从事任何活动,先后和医院进行了多次协商,医院当初要私了,但一直以各种理由推委,近日见伤口有好转的情况下,医院方才出来正式谈同流赔偿的问题,院方的态度是只赔偿我在这期间往返就医的交通费,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应该在什么费用上还能主张应有的经济赔偿,谢谢!!!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本律师回复如下,供您参考(详细咨询请拨打:18990713887):
你好 我也是宜昌的 现在在四川从事律师职业 我们应该算是正宗老乡 我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确实存在过错 你完全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关于费用的问题 你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全部损失 这些费用不仅仅只有交通费 您如果有需要 我可以帮你介绍宜昌我的律师可以帮你处理 您可以电话联系我1390907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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