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南充律师|南充律师事务所
何某某因赌博挥霍了大量钱财,经济陷入困顿,通过虚构房产事实、办理虚假房产证诈骗他人人民币27万元。日前,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依法以诈骗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何某某因赌博挥霍了大量钱财,遂萌生诈骗财物的念头,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期间,被告人何某某先是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被害人朱某某借款2万元,因赌博输掉偿还不起,便向被害人朱某某虚构其在道县某路段有一房产的事实,并办理了假的房屋产权证,取得了被害人朱某某的信任,并以该处房产转卖为由,骗得被害人朱某某人民币27万元。2014年1月27日,被害人朱某某妻子到道县房产局查询,得知该房产证是假的,遂于次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被告人何某某于2014年1月28日被道县公安局传唤到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假名字和假房产证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何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何某某的量刑意见,罪责刑相适应,法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